湘潭市关于举报邪教组织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依法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调动公民参与防范和打击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的积极性,现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奖励原则
1、谁举报、谁受奖;
2、一案一奖、一事一奖;
3、及时兑现、规范管理;
4、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
二、奖励范围
在湘潭市范围内,直接抓获现行“全能神”“法轮功”“主神教”“门徒会”“中功”“香功”等邪教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协助公安机关开展侦破打击工作的人民群众。
三、奖励标准
1、举报现行邪教活动,并提供相片、视频等佐证材料,指引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500-800元。
2、举报制作邪教宣传资料,并提供清晰相片、视频等佐证材料的,指引公安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800-1000元。
3、举报提供邪教组织或活动窝点,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奖励1000-1500元。
4、提供有效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获邪教组织宣传、印刷、储藏窝点的,奖励3000-5000元。
四、奖励申报程序
1、奖励实行自愿申报、一事(一案)一奖的原则,在申请认定后30个工作日内兑现奖金。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2、人民群众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线索后,自愿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奖励。经公安机关认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将及时发放奖金。
3、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举报方式
群众发现或知悉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
(一)拨打报警电话110;
(二)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口头举报;
(三)直接将从事邪教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嫌疑人扭送到当地公安机关。
湘潭市公安局
2024年2月28日